22常通02 (13789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尚怡达人 2023-11-07 2993人围观 投资债券利润会计证券
原标题:22常通02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2常通02 (13789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常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22常通01 185398.SH 22常通02 137897.SH 23常通01 251947.SH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常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

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22常通 01(185398.SH)
1、发行人:常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常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22常通 01;
4、发行总额:人民币 6亿元;
5、发行日期:2022年 2月 21日;
6、发行利率:3.65%;
7、债券期限:8(5+3)年,设置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年末或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回售给发行人; 8、担保方式:无;
9、评级情况:无;
10、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22常通 02(137897.SH)
1、发行人:常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常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3、债券简称:22常通 02;
4、发行总额:人民币 5亿元;
5、发行日期:2022年 10月 21日;
6、发行利率:3.27%;
7、债券期限:5年;
8、担保方式:无;
9、评级情况:无;
10、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23常通 01(251947.SH)
1、发行人:常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常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23常通 01;
4、发行总额:人民币 6亿元;
5、发行日期:2023年 8月 11日;
6、发行利率:3.12%;
7、债券期限:3年;
8、担保方式:无;
9、评级情况:无;
10、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关于常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重大事项
(一)变更前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及其履职情况
原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履职情况: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08-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苏亚常审〔2009〕128号、苏亚常会审〔2010〕160号、苏亚常会审〔2011〕45号、苏亚常会审〔2012〕232号、苏亚常会审〔2013〕152号、苏亚常审〔2014〕0130号、苏亚常审〔2015〕154号、苏亚常审〔2016〕132号、苏亚常审〔2017〕116号、苏亚常审〔2018〕126号、苏亚常审〔2019〕122号、苏亚常审〔2020〕68号、苏亚常审〔2021〕36号、苏亚常审〔2022〕116号和苏亚常审〔2023〕66号审计报告。

(二)变更原因、变更程序履行情况
根据常州市国资委《市国资委关于市属企业 2023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公开招标结果告知函》,发行人 2023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根据有关规定,审计范围包括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财务(三)新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新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南通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南通市崇川路 58号 6幢 A2408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从事会计师事务所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税务服务;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新任中介机构资信和诚信情况
新任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法律法规等规则规定的相应职业资格,最近一年内不存在被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导致开展审计工作业务受阻的情况。

(五)工作移交办理情况
发行人目前正在与新任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相关协议,涉及移交办理的相关事务将在协议签署后完成。

(六)原中介机构停止履职时间,新任中介机构开始履职时间
发行人目前正在与新任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相关协议,协议签署完成后新任中介机构开始履职。

三、相关事项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情况的影响分析
上述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对公司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提示投资者关注发行人管理层变动对公司管理与决策产生的潜在影响。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22常通01、22常通02、23常通01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22常通01、22常通02、23常通01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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