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通灵连续六年财务造假领预罚单 受损投资者可诉求维护合法权益

尚怡达人 2023-11-25 3722人围观 股票投资新能源能源金融

历时4个多月时间,金通灵(300091)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调查结果正式出炉。11月21日,金通灵发布公告,公司近日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2017年至2022年,金通灵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运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运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伪造工程形象进度确认表、发货单等调节EPC总承包项目完工进度(履约进度),虚增或虚减对大名县草根新能源热电有限公司、凯赛(太原)生物材料有限公司等12家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金通灵及其控股子公司泰州锋陵特种电站装备有限公司通过未发货提前确认收入、对销售退回不冲减收入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

具体来看,2017年、2018年、2021年、2022年,金通灵虚增营业收入分别为5.01亿元、5.5亿元、6893.07万元、1530.8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1.46亿元、1.48亿元、7398.71万元、4332.73万元。此外,2019年,金通灵虚减营业收入1.97亿元,虚减利润总额3852.77万元;2020年则虚减营业收入537.6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5730.08万元。

2017年至2022年,金通灵虚增或虚减利润总额分别占公司各年度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03.06%、133.10%、31.35%、101.55%、5774.38%、11.83%,导致公司相应年度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

金通灵连续六年财务造假领预罚单 受损投资者可诉求维护合法权益

据此,江苏证监局拟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等处罚决定;对时任董事长、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季伟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等。

江苏沁典律师事务所相关专业律师认为,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的调查完成,可能将面临相关投资者诉讼。律师表示,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投资者可参加索赔:1、2022年4月26日至2023年4月27日间买入金通灵股票,且在2023年4月28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2、2018年4月26日至2023年6月27日间买入金通灵股票,且在2023年6月28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者。满足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55)报名登记,律师将及时帮助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

此外,金通灵同日公告称,为满足经营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2亿元的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为36个月,控股股东拟对此提供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担保,担保有效期限与借款期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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