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汾酒(600809):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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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山西汾酒: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24]0011022049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目 录 页 次

一、 审计报告 1-5

二、 已审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合并利润表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4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5-6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7-8

母公司利润表 9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0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1-12

财务报表附注 1-115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号院 7号楼 12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24]0011022049号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汾酒)

财务报表,包括 2023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山西汾酒 2023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财务状况以及 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

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山西汾酒,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

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确定主营业务收入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

项。

1.事项描述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三十七)和附注五注释 37。

2023年度山西汾酒营业收入为 31,928,483,054.02元,其中主营业

务收入为 31,743,000,933.32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为 99.42%。主营业务收入金额重大,为利润表的重要组成项目,固有风险较高,且为山西汾酒关键绩效指标之一,因此我们将山西汾酒主营业务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于主营业务收入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对主营业务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的

设计,并测试关键控制的执行有效性;

(2)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分产品类型对主营业务收入以及毛

利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3)对销售客户抽取一定的样本量函证与其本期的交易额及其

往来款项的期末余额;

(4)执行细节测试,对本期记录的主营业务收入交易选取样本,

检查发票、销售合同、出库记录及其支持性文件;

(5)实施截止性测试,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主营业务收入交

易选取样本进行截止测试,以评价主营业务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6)检查与主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

当列报。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山西汾酒本年度主营业务收

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四、其他信息

山西汾酒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山西汾酒 2023年

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

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

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

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山西汾酒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

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山西汾酒管理层负责评估山西汾酒的持续经

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山西汾酒、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山西汾酒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

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

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

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

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

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山西汾酒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山西汾酒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

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山西汾酒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

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

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

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

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

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刘国清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建宏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资 产

附注五 期末余额 上期期末余额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资 产

附注五 期末余额 上期期末余额

资产总计 44,095,837,995.19 36,690,582,226.65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负债和股东权益 附注五 期末余额 上期期末余额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负债和股东权益 附注五 期末余额 上期期末余额

负债合计 15,820,768,149.52 14,944,976,111.70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44,095,837,995.19 36,690,582,226.65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合并利润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项目

附注五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合并利润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项目

附注五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26,213,860,718.30 6,459,916,317.19 4,601,530,950.69 3,403,570,626.20 1,214,479,993.81 57,998,937.41 -36,794,481.72 1,040,628.58 40,581,525.68 9,742,377.26 330,031,424.35 4,092,893.22 3,147,146.12 16,977,159.42 -444,910.56 65,318.63 10,872,676,889.946,226,322.68 2,993,423.03 10,875,909,789.592,718,915,993.06 8,156,993,796.53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0,458,534,732.12 8,156,993,796.53

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0,438,114,410.47 8,095,872,133.44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20,420,321.65 61,121,663.09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3,944,456.74 -4,149,214.02

-3,996,133.06 -4,005,301.64

377,123.30 -934,609.90

-934,609.90 -3,070,691.74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373,256.36 -3,070,691.74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一揽子处置子公司在丧失控制权之前产生的投资收益

8.其他资产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9.其他

51,676.32 -143,912.38

10,454,590,275.38 8,152,844,582.51

六、综合收益总额

10,434,118,277.41 8,091,866,831.8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20,471,997.97 60,977,750.7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8.5627 6.6492

(二)稀释每股收益 8.5627 6.6425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项 目 附注五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0,131,095,571.49 28,712,665,309.8920,369,578.93 53,136,533.13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注释52 427,834,806.53 592,286,697.9130,579,299,956.95 29,358,088,540.9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667,454,822.04 4,794,535,083.623,474,100,285.70 3,075,901,972.0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2,633,071,841.37 9,964,660,726.61

支付的各项税费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注释52 1,579,589,547.45 1,212,786,781.2323,354,216,496.56 19,047,884,563.4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225,083,460.39 10,310,203,977.44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27,464,000,000.00 40,992,000,000.00

356,182,779.07 365,085,291.25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868,244.40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823,051,023.47 41,357,085,291.25

485,035,030.78 825,576,632.3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37,558,000,000.00 43,425,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注释52 10,240.50

38,043,035,030.78 44,250,586,872.8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219,984,007.31 -2,893,501,581.56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4,032,371,231.36 2,196,465,521.59333,361.99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注释52 399,242,069.51 11,237,474.464,431,613,300.87 2,207,702,996.0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31,613,300.87 -2,207,702,996.0540,698.57 59,305.8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426,473,149.22 5,209,058,705.7111,201,218,539.20 5,992,159,833.4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774,745,389.98 11,201,218,539.20(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项 目 本期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其他权益工具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 1,220,073,422.00 591,695,582.75 25,138,260.00 -1,417,405.28 136,742,661.10 558,057,839.67 18,840,828,677.09 424,678,700.63 21,745,521,217.96

加:会计政策变更 131,016.89 -46,119.90 84,896.99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1,220,073,422.00 591,695,582.75 25,138,260.00 -1,417,405.28 136,742,661.10 558,057,839.67 18,840,959,693.98 424,632,580.73 21,745,606,114.95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109,200.00 112,377,405.19 -25,138,260.00 -3,996,133.06 -5,681,207.21 6,388,205,253.43 13,529,352.37 6,529,463,730.72

(一)综合收益总额 -3,996,133.06 10,438,114,410.47 20,471,997.97 10,454,590,275.38-109,200.00 112,377,405.19 -25,510,320.00 137,778,525.19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109,200.00 171,845,808.00 -25,510,320.00 197,246,928.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59,468,402.81 -59,468,402.81 4.其他

372,060.00 -4,049,909,157.04 -6,942,645.60 -4,057,223,862.64(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股东的分配 -4,050,281,217.04 -4,050,281,217.04

3.其他 372,060.00 372,060.00 -6,942,645.60 -6,942,645.60(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5,681,207.21 -5,681,207.21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5,681,207.21 -5,681,207.21

(六)其他

1,219,964,222.00 704,072,987.94 -5,413,538.34 131,061,453.89 558,057,839.67 25,229,164,947.41 438,161,933.10 28,275,069,845.67

四、本年期末余额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3年度 2023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编制单位: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 目 上期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其他权益工具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 1,220,114,372.00 451,643,412.56 59,296,860.00 2,587,896.36 108,575,413.52 558,057,839.67 12,941,043,720.49 364,034,149.01 15,586,759,943.61

加:会计政策变更 110,187.15 -45,716.61 64,470.54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1,220,114,372.00 451,643,412.56 59,296,860.00 2,587,896.36 108,575,413.52 558,057,839.67 12,941,153,907.64 363,988,432.40 15,586,824,414.15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40,950.00 140,052,170.19 -34,158,600.00 -4,005,301.64 28,167,247.58 5,899,805,786.34 60,644,148.33 6,158,781,700.80

(一)综合收益总额 -4,005,301.64 8,095,872,133.44 60,977,750.71 8,152,844,582.51-40,950.00 140,052,170.19 -34,224,412.50 174,235,632.69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40,950.00 183,236,991.13 -29,975,692.50 213,171,733.63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43,184,820.94 -4,248,720.00 -38,936,100.94 4.其他

65,812.50 -2,196,066,347.10 -333,602.38 -2,196,465,761.98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股东的分配 -2,196,132,159.60 -2,196,132,159.60

3.其他 65,812.50 65,812.50 -333,602.38 -333,602.38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28,167,247.58 28,167,247.58

1.本期提取 32,857,409.58 32,857,409.58

2.本期使用 -4,690,162.00 -4,690,162.00

(六)其他

1,220,073,422.00 591,695,582.75 25,138,260.00 -1,417,405.28 136,742,661.10 558,057,839.67 18,840,959,693.98 424,632,580.73 21,745,606,114.95

四、本年期末余额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资 产

附注十六 期末余额 上期期末余额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资 产

附注十六 期末余额 上期期末余额

资产总计 39,327,384,840.25 32,840,415,349.97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负债和股东权益

附注十六 期末余额 上期期末余额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负债和股东权益

附注十六 期末余额 上期期末余额

负债合计 16,465,267,545.73 15,586,048,513.22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39,327,384,840.25 32,840,415,349.97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项目

附注十六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项目

附注十六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683,053.93 -1,187,617.10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一揽子处置子公司在丧失控制权之前产生的投资收益

8.其他资产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9.其他

9,525,934,356.83 6,300,638,338.60

六、综合收益总额

七、每股收益:

7.8171 5.1758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7.8171 5.1713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项 目

附注十六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项 目

附注十六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8,559,922,602.90 17,362,826,381.29 25,922,748,984.19

  4,126,787,498.21 2,167,184,621.28 7,191,852,353.05 695,755,379.01 14,181,579,851.55
7,669,835,285.26 11,741,169,132.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320,000,000.00 345,801,510.03 40,665,801,510.03

  824,877,796.01 43,300,000,000.00 10,240.50 44,124,888,036.51
-10,404,977,335.97 -3,459,086,526.4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96,132,159.60 509,827.50 2,196,641,987.10
-4,383,537,337.09 -2,196,641,987.1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7,118,679,387.80 6,085,440,619.0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537,093,231.26 4,451,652,612.203,418,413,843.46 10,537,093,231.2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项 目 本期金额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项 目 本期金额

(一)综合收益总额 -3,305,930.63 9,529,240,287.46 9,525,934,356.83(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09,200.00 112,377,405.19 -25,510,320.00 137,778,525.19-109,200.00 171,845,808.00 -25,510,320.00 197,246,928.00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59,468,402.81 -59,468,402.81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372,060.00 -4,049,909,157.04 -4,050,281,217.04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股东的分配 -4,050,281,217.04 -4,050,281,217.04

372,060.00 372,060.00

3.其他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5,681,207.21 -5,681,207.21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5,681,207.21 -5,681,207.21

2.本期使用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3年度 2023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编制单位: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 目 上期金额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3年度 2023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编制单位: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 目 上期金额

(一)综合收益总额 -2,122,227.00 6,302,760,565.60 6,300,638,338.60(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40,950.00 140,052,170.19 -34,224,412.50 174,235,632.69-40,950.00 183,236,991.13 -29,975,692.50 213,171,733.63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43,184,820.94 -4,248,720.00 -38,936,100.94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65,812.50 -2,196,066,347.10 -2,196,132,159.60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股东的分配 -2,196,132,159.60 -2,196,132,159.60

65,812.50 65,812.50

3.其他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28,167,247.58 28,167,247.58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32,857,409.58 32,857,409.58

-4,690,162.00 -4,690,162.00

2.本期使用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2023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前身为山西杏花村汾酒厂。 1993年 12月,公司经批准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 1月,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400001123599660的营业执照。

1993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3)37号文批准,公司发行社会法人股与社会自然人股共计 78,000,000股,总股本为 376,400,000股。1996年根据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对国有法人股股东及社会公众股股东每 10股送 1股红股,对社会法人股股东每 10股派发 1元红利,同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配审字(1996)5号文批准,本公司对全体股东每 10股配 3股,配股价 3.5元/股,实际获配股 19,712,838股,送配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432,924,133股,并于 1996年 11月 21日变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6年 4月 17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使其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而向本公司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 3.3股的股份对价。实施上述送股对价后,公司股份总数不变,股份结构发生相应变化。

根据 2012年 5月 18日召开的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公司以 2011年 12月 31日的总股本 432,924,1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送 10股红股,并派发 5.00元现金股利(含税),共计送红股 432,924,133股,派发现金股利 216,462,066.50元。

2019年 3月 26日,公司向 395名激励对象授予 568万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 2021年 4月 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因 2名激励对象考核未达到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个人解除限售条件,另 1名激励对象死亡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公司回购并注销已授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8,000股。

根据 2021年 6月 18日召开的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2021年 7月 2日的总股本 871,510,2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送 4股红股,并派发 2.00元现金股利(含税),共计送红股 348,604,106股,派发现金股利 174,302,053.20元。

根据 2022年 4月 1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因 2名激励对象考核未2023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达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个人解除限售条件,另 2名激励对象因离开工作岗位不再属于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范围,公司回购并注销已授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0,950股。

根据 2023年 2月 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因 11名激励对象离开工作岗位不再属于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范围,4名激励对象于 2021年退休、1名激励对象因病去世,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另 1名激励对象业绩考核未达到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个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回购并注销已授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09,200股。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等,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 1,219,964,222股,注册资本为 1,219,964,222.00元,注册地址:山西省汾阳市杏花村,总部地址:山西省汾阳市杏花村。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汾酒集团”),汾酒集团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食品酿造类行业,主要产品和服务为汾酒、竹叶青酒、杏花村酒及其系列酒的生产、销售;副产品酒糟、生产用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的销售;酒类高新技术及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应用;投资办企业及相关资询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保健食品生产;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进出口;塑料制品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23户,详见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减少 3户,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4年 4月 24日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2023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2023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2023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2023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七)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2023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4. 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八)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本公司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本公司会进行重新评估。

相关事实和情况主要包括:

(1)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

(2)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

(3)投资方享有的权利是否使其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

(4)投资方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

2023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5)投资方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6)投资方与其他方的关系。

2.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3.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2023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2023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九)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2.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2023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十)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本公司将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十一)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十二)金融工具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2023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023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2)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023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1)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2)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2023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 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2023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2023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以及由租赁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2023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4)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2023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信用风险组合、无风险组合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4)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2023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2023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确定组合的依据
根据业务性质,认定无信用风险,主要包括应收政府 部门的款项
包括除上述组合之外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根据以往的 历史经验对应收账款计提比例作出最佳估计,参考应
2023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2023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确定组合的依据
收账款的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十五)应收款项融资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十二)。

(十六)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十二)6.金融工具减值。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确定组合的依据
根据业务性质,认定无信用风险,主要包括应收政府 部门的款项
包括除上述组合之外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根据以往 的历史经验对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作出最佳估计,参 考其他应收款的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十七)存货

1.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存货类别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等。

(2)存货发出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023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2.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八)合同资产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十二)6.金融工具减值。

(十九)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1. 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2. 持有待售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2023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

上述原则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但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

(二十)债权投资

本公司对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十二)6.金融工具减值。

(二十一)其他债权投资

本公司对其他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十二)6.金融工具减值。

(二十二)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对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十二)6.金融工具减值。

(二十三)长期股权投资

1.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七)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2023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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